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杨河乡杨河村污水收集处理工程已由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2015】2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隆德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德县杨河乡杨河村
2.2工程规模:铺设排水主管道3452米,其中管径400mm,管道2052米,管径500mm管道1000米,管径600mm管道400米;铺设排水预留管道545米,管径为300mm;铺设雨水连接管1252米,管径为300mm.以上管材采用钢筋混泥土排水管道。新建雨水篦子172座,排水检查井86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拟派建造师未承担其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01月 20 日至 2016 年 01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www.nxzb.cn )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注册证(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投标报名的建造师必须和开标现场一致,上传资料不清晰或不全者,招标代理不另行通知,责任投标单位自己负责。(不清楚视为不合格)。
4.2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投标企业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环境保护局
地 址:隆德县杨河乡杨河村
联系人:李相保
联系电话:13995046893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驻宁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鹿鸣苑9-6#
联 系 人:史冲
联系电话:18209596580
201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