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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松江地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新建路灯(松梅路、松木街)10千伏供电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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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黑龙江
有效期至: 2016-01-24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1-20 17:07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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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2.2 专用资格要求,分别如下:
2.2.1 资质要求
(1)33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勘察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勘察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 110(66)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和配电工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输变电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和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其他工程资质要求:
无 。
2.3 业绩要求
(1)22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
①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其中:变电工程不少于2座;线路工程不少于100公里。输变电工程应同时具有线路工程与变电工程业绩。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其他: 无 。
(2)11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和配电工程
① 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在建或投产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投标人具有的比招标项目低一级电压等级的工程业绩可按0.5倍折算并累积。
② 其他: 无 。
(3)其他工程业绩要求: 无 。
注:1. 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 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即合同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3. 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时间为依据,即竣工验收证书签订时间需在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
4. 工程业绩电压等级序列:1000(直流±1100、直流±800)千伏、750(直流±660)千伏、500(直流±500、直流±400)千伏、330(220、直流±320)千伏、110(66)千伏、35千伏、10千伏等。
2.4 安全质量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设计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5 项目设总(项目经理)要求
(1)开标日前2个自然年内,担任过与招标项目相同及以上电压等级类似工程设总(项目经理)或主设人经历。
(2)其他: 。
2.6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相应输变电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工作由牵头方完成。
2.7 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2.8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即 2012 年至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标段:最高限价的1.8%。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4日止,每日上午至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在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嵩山路19号7号楼4楼财务室)。
4.2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详见“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4.3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4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
4.4.1请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及招标文件发票,凭保证金收据递交投标文件。
4.4.2投标单位需持购买标书登记表至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若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将汇款单复印件及购买标书登记表传至我公司邮箱thzbrl@163.com,否则对其影响投标概不负责。购买标书登记表详见附件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递交(开标)地点:天恒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嵩山路19号7号楼4楼开标大厅)。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在“本章5.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9号;
邮 编:15009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杨玥、任量;
电 话:0451-82262301;
传 真:0451-82262302;
电子邮件:thzbrl@163.co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
账 号:562070100100104717;
收款人名称:天恒招标有限公司;
财务事宜联系方式:陶剑菲、张迪 0451-82262305;
附表1:需求一览表
附表2: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9 招标公告附表1:需求一览表
需求一览表
序号
分标段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招标范围
计划设计工期
标书款
1
THSJ-2016-0201
哈尔滨市松江地区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新建路灯(松梅路、松木街)10千伏供电工程设计
松梅路、松木街
10千伏路灯供电工程
施工图设计
中标后5天内递交初步规划成果,全部工程10日内完成
500元
附件2: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分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接收文件邮箱
注:投标单位名称需于公章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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