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工程设计公司春风油田排612区块1×130t/h+1×75t/h燃煤注汽站工程消防喷淋泵 | ||||||||||||||||||||||||||
| 项目编号 | 2016-0117792-CPE-0004266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种类及规模:消防水泵Q=30L/s H=105m N=55kW 2台;消防增压稳压设备2套(单台参数:Q=1.5L/s H=105m N=5.5kW),具体详招标文件; 2.使用功能:具体详招标文件; 3.技术标准:按《春风油田排612区块1×130t/h+1×75t/h燃煤注汽站工程-技术规格书》及标准要求; 4.质量要求:按照约定准时到货,配合现场指导安装、调试、试运及售后服务; 5.服务:到货时间:2016年04月30日;交货地点:春风油田施工现场(距离克拉玛依60公里); 6.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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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明,所提供的设备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OHSAS18000安全及卫生管理系统标准认证; (4)、注册资金大于 100(含)万元,需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制造商应提供过去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业绩要求:提供三年内相同或近似设备业绩证明; (8)、投标厂家在乌鲁木齐或克拉玛依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机构服务工程师和技术支持人员需满足2小时内响应,24小时赶到现场提供技术服务的要求; (9)、项目后期配合消防局组织的消防审查。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1月20日 16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1月25日 19时0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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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5日,上午10时至13 时,下午16时至19时,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B座301室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可电汇、现金等方式办理(若采取电汇形式,请注明“春风油田排612区块1×130t/h+1×75t/h燃煤注汽站工程-消防喷淋泵”及公司信息)。 (3)、需E-mail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在收到投标者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书和电汇凭证的扫描/传真件后2日内发送。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2月18日 16时00分00秒 |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2月18日16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B座301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0.6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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