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采购城市维护设备第十批“压缩车和餐厨垃圾运输车”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54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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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包 |
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
交货期 (含验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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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压缩车 |
TE型垃圾压缩车 |
5台 |
370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天 内完成上牌、交货、验收并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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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型垃圾压缩车厢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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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餐厨垃圾运输车(5T) |
2台 |
84 |
中标 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45天 内完成上牌、交货、验收并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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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且在经营范围内经营;
2、供应商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授权经销(代理)商;
3、供应商所投车辆须为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的产品,符合国5排放标准和广州市机动车上牌要求(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工信部产品公告及环保部公告);
4、供应商所投车辆必须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
5、供应商应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联合体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1月25日 至 2016年02月1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11号大院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十、开标时间: 2016 年 2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1 月 22 日 至 2016 年 01 月 2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白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232号
联系人:伍科 联系电话:36330945
传真:36330945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
联系人:陈明 联系电话:18602029192
传真:86687589 邮编:510013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林孟华 联系电话:8667356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01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