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鄂温克旗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绩效考评资金后续产业扶持资金项目施工和监理按照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及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关于对2015年草原补奖第二批后续产业资金使用方案的批复》(呼农牧发〔2015〕4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业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鄂温克旗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绩效考评资金后续产业扶持资金项目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新建储草库5座,每座建筑面积1048.32平方米。
建设地点:巴彦托海镇巴彦托海嘎查1座、巴彦塔拉乡布拉尔嘎查1座、伊兰嘎查1座、巴彦嵯岗苏木嘎扎格达木丹嘎查2座、。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3,075,185.00元。
二标段:新建储草库5座,每座建筑面积1048.32平方米。
建设地点:伊敏河镇永丰嘎查1座、锡尼河东苏木维特根嘎查1座、巴彦乌拉嘎查1座、伊敏苏木红花尔基嘎查1座、伊敏嘎查1座。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3,075,185.00元。
三标段:监理内容为储草库10座,每座建筑面积1048.32平方米。
建设地点:巴彦托海镇巴彦托海嘎查;巴彦塔拉乡布拉尔嘎查、伊兰嘎查;巴彦嵯岗苏木嘎扎格达木丹嘎查、伊敏河镇永丰嘎查;锡尼河东苏木维特根嘎查、巴彦乌拉嘎查;伊敏苏木红花尔基嘎查、伊敏嘎查。
监理计划服务时间:70日历天。
最高限价:3.5万元。
2.3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一标段、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本次招标(三标段)监理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国家级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开标时(一、二标段)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开标: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其中安全员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各别省市无安全员证的需提供当地建委开具的无安全员证的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投标人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投标企业需提供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3开标时(三标段)监理企业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开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投标人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证书及各专业监理人员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以本年或上一年度为准,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投标企业需提供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3 个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 2016 年 1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 月 29 日16:4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4.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投标单位根据资质要求参加报名。投标报名时需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下载地址 http://www.hlbeggzyjy.org.cn/news /news/one/index.jspx?id=11316)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回执单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Fangjianbm@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名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必须按规定填写)。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发送,如未按要求发送导致报名未成功,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3报名联系电话:0470-8110324。
5.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5.1、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16 年 1 月29日(与报名截止日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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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段号 |
金额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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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温克旗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绩效考评资金后续产业扶持资金项目 |
1 |
¥60,000.00元 |
1556423141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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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60,000.00元 |
149242313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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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700.00元 |
149242312398 |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5.2、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缴齐(缴入中标标段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并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项注明中标项目简称、项目编号、标段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01 月 22 日至 2016 年 02 月 0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市供销大楼二楼)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保证金回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2 月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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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鄂温克族自治旗农牧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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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呼伦贝尔市晟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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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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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路51号市供销大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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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2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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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02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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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金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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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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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3948807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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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56480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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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470-8812320 |
|
传 真: |
0470-8257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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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nmjjx777@163.com |
|
电 子 邮 件: |
8438835@qq.com |
2016 年 1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