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兴宁市石马镇柚园基地水生态及水土保持治理工程由兴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2015]129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报告,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所在地为兴宁市,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对柚园基地小水山塘进行水生态治理,水源由小山塘上库供给,下库结合发展观光农业,并对周围2座崩岗进行综合治理等工程。
2.2 招标范围:按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施工。
2.3 招标规模:约360万元。
2.4 工期:365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4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少于8人,具体要求如下:项目经理具有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财务负责人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助理会计师(含)以上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每人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
4.11请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于2016年1月25日——2016年1月29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持以下资料(复印件须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一式二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800元/套,售后不退):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复印件;③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④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⑤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满足本公告第3.5款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⑥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打印的投标人终审通过的网页;⑦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
4.2投标人报名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IC卡,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锁,否则不接受报名。项目经理自报名之日起,将被锁定。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宁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兴宁市兴东路水利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753-3390090
招标代理: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20-38036127
2016年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