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龙泉驿区 2016 年度老旧院落改造项目 已由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龙发改审函 [2015]11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 龙发改审函 [2015]112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121601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龙泉驿区 2016 年度老旧院落改造项目。
2.2 项目概况:
龙泉驿区 2016 年度老旧院落改造项目涉及我区范围内由区房管局和属地街办调查筛选的共计 40 个老旧院落的雨污管道、屋面防水、内外墙及楼梯间翻新、绿化规整等。
2.3 建设地点:龙泉街道、十陵街道、柏合镇、西河镇。
2.4 工期要求: 60 个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2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4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
2.6 标段划分:共为 1 个标段。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勘察设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设计 Ⅲ 组或以上组别的入库单位,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勘察 Ⅲ 组或以上组别的入库单位;( 3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建筑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 )各投标人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工程设计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承包商名录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类工程设计 Ⅲ 组或以上组别的入库的单位。( 3 )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以资质较低的为准;(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在蓉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建筑类企业须具备针对本项目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省外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 月 23 日 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6 年 1 月
27 日 23 时 59 分,登陆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www.lqggzy.com/ ),通过龙泉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凭单位 CFCA 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2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泉路 777 号政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南京路 39 号
邮 编: 610100
联系人: 邹先生
电 话: 028-84870162
传 真 : 028-84870162-8031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 B 座 1404 号
联 系 人: 田女士
联系电话: 028-65013209
传 真: 028-65013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