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富川瑶族自治县大岭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项目编号:FCCG2016工字3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在大岭村新建污水生活处理设施2座,2座污水生活处理工程的建筑、装饰工程、市政、安装工程。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污水处理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建设地点:富川县古城镇大岭村内
合同估算价:约99万元
招标范围:按发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环保工程或污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或水处理技术;(4)拟担任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 01月25 日至2016年0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30分至11时30分,15时至17时00分,在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富川分公司(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2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50 元,图纸费用另计,售后不退。
5. 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⑤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⑥(法人、拟投入本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及其2015年以来的养老保险交纳凭证、⑧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营业执照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企业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能提供或者报名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予报名。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复印件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后留下存档;并同时提供上述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 02 月 19 日 15 时 30 分,地点为贺州市富川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2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
邮编:542700 邮编:542700
联系人:翟建山 联系人:曾军
电话/传真:13978481428 电话/传真:0774-7880258
招标人:富川瑶族自治县古城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日 期:2016年0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