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TXY-[2016]-01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4】216号文件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伊通满族自治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装、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2.1.1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项目项目;
2.1.2项目编号:JLTXY-[2016]-0110-1
2.1.3 项目地点为:伊通县西部,九开公路小菜园北侧,伊通县污水处理厂内;
2.1.4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1.5工 期: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6月 30 日;
2.1.6质量要求:合格。
2.2第二标段:
2.2.1 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2.2.2项目编号:JLTXY-[2016]-0110-2
2.2.3 项目地点为:伊通县西部,九开公路小菜园北侧,伊通县污水处理厂内;
2.2.4 招标内容:采购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2.5计划供货周期:60天;
2.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一项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
3.1.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第二标段:
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生产或经营该种设备的能力,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5拒绝列入禁止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第一标段的外省施工企业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5日至 2016年1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第一标段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第二标段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上述标段的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招投标窗口(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册售价500元,第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册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4日9 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
联 系 人:赵经理
电 话:1390435858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与南三环交汇处南行200米中海国际社区HG1A座1608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174435720 0431-81331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