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向阳站、迎西站等13个单位冬季锅炉运行项目;
二、项目编号:HX-ZC-2016-006;
三、项目预算:763322元
四、工程概况:向阳站、迎西站等13个单位冬季锅炉供暖,供暖时间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4月1日,其中:清徐站、罗夏养护中心、文水东站为燃煤锅炉,费用包括人工费、燃料(型煤)费、小型维修费;阳曲站为燃油锅炉,费用包括人工费、燃料(型煤)费、小型维修费;柴村站、罗城站、晋祠站、清徐南站、滨河西站、长风西站、迎西站、东社站、向阳站为燃气锅炉,费用包括人工费和小型维修费。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五、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须具有质检部门核定的锅炉房管理上岗持证人员、司炉工上岗持证人员、管道上岗持证人员、电工上岗持证人员、水质化验上岗持证人员等;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锅炉空调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IS0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质检部门核定的锅炉房管理上岗持证人员、司炉工上岗持证人员、管道上岗持证人员、电工上岗持证人员、水质化验上岗持证人员等;
8、燃气锅炉空调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9、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经办人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审查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2份复印件资料)
九、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太原市桃园二巷73号
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月28日下午3:00
地点:太原市三桥大厦六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太行东街66号
联系人:石晨
联系电话:0351-7839836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桃园二巷73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6368779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