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自动加药设备(污水处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CSX[2016]HW001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1、招标内容:自动加药设备(污水处理)1套。
2、招标范围:货物本体、相关配套部件采购以及所采购货物的包装、运输和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
3、交货期:20日历天。
4、交货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
5、交货状态:设备整体交货,完成所有施工程序,校验合格后交货。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应提供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通过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6年 1 月 26 日至2016年 2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8层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原件现场审核完退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可不用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ISO9001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6)与投标货物相对应的资格证明文件、(7)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8)制造商对代理商唯一授权证明(代理商需提供)、(9)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如需邮寄,须另付邮资,邮资费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招标文件售出概不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市万柏林区中心医院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众纺路2号
联 系 人:郑科长
电 话:0351-6063753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漪汾桥西望景路8号浙江大厦8层
联 系 人:宋女士 刘先生
电 话:0351-6127999转8005、18535118008 13453160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