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石化分公司热电公司锅炉燃料多样化改造,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 65%自有,35%贷款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的(可研、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锦州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场每年产生大量污泥需要外送处理,这部分污泥具有一定热值,可以替代部分燃煤,有利于变废为宝。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热电公司锅炉燃料多样化改造项目 的 可研、设计 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所要进行的 协调、报批 等相关工作,编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企业及有关部门要求的 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详细设计施工图纸/采办技术规格书、竣工图 等技术文件及现场施工、开车、试运、投产技术服务,为项目提供各项审批、实施、运行等设计成果文件,项目工期预计 可研1个月、设计4个月、施工5个月。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法人资格、服务能力达到标准如下: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石油化工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质量、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体系认证。
3.4财务要求: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
3.5信誉要求:没有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和违法记录。
3.6业绩要求:具有炼油、化工装置设计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发售,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 200.00元,售后不退。满足本公告第三条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书发售时间内持投标申请人(公司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设计资质证书) 以及标书费到招标书发售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 年 1 月 26 日至 2016 年 2 月 1 日上午8:00 至12:00时至下午 13:30至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5室 。
4.4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2 月 18 日 14 时 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锦州石化公司4#办公楼(商务办公楼)六楼608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不少于¥15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必须是能证明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转出的形式。
5.4 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论何种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中。
5.5 投标保证金交纳与退还的具体办理程序见招标文件。
5.6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送达。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 邮编: 121001
联 系 人:张宇
电 话:0416-4159355;1530416998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重庆路支行
账 户 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
账 号:0708003209221035835
招标机构:锦州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联 系 人:商满合 电 话:0416-4150827
手 机:15304160807 传 真:0416-4264936
电子邮件:shangmh@petrochina.com.cn,15304160807@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