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水县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批准编制,招标人为文水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规划、技术报告的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文水县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1)为充分响应和落实国家“水十条”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重要指示与相关要求,推动文水县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改善文水县流域水环境质量,保护文水县流域水环境安全,实现文水县经济社会发展与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文水县环境保护局拟委托编制《文水县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2)规划范围:文水县境内汾河流域段,包括文峪河流域、磁窑河流域以及汾河(文水段)流域。
(3)规划时段:本规划基准年为2014年,规划近期至2017年,远期至2020年。
2.2 文水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
项目概况:通过监测文水县城区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环境质量现状;分析区域主要噪声污染源类型及分布特征;划定城区声环境功能区;提出城市噪声控制措施,编制《文水县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对噪声源产生的噪声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实施合适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文水县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
2.3 文水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项目概况:依据国家“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思路及山西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方案编制文水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规划编制要以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新环境保护法和新常态为政治、法律和经济基础。以大气、水和土壤三大行动计划为工作基础,与三大行动计划有机衔接,确保工作安排、任务落实和技术环节无缝对接。
2.4 招标范围:文水县汾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城市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及相关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3.2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核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任职;
3.4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类似项目编制业绩;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 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7 日——2016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9:00——17:00(北京时间),在赛鼎工程有限公司B座504室(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晋阳街赛鼎路1号)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相关社保证明);
(3)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书;
(4)近五年类似项目编制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
注:以上资料提供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4.3 请携带上述资料现场报名,资料不齐全视为报名不合格(本次招标不接受传真或邮件报名)。
4.4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电汇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的电汇凭证(标明用途为*****项目标书费)。
电汇信息:
名 称: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太原学府街支行
账 号:3519 0014 0510 845
4.5本次招标不接受未报名的单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文水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13934016898
招标代理机构:赛鼎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高新开发区赛鼎路1号赛鼎工程有限公司B座504室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0351-4557802 传 真:0351-4557792
电子邮箱:sedin_bid@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