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JTZ 16 01 - 0125CY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管委会 池北区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 ,已由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长管经发投资 [2015] 15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白山管委会 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 100% ,招标人为长白山管委会 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白山管委会 池北区污水提升泵站建设工程 。 招标内容及范围: 总占地面积94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00平方米,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处理规模为620立方米/天,排水管网5.61公里。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池北区池北大街与松花江大街相交处广场东南侧。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30 日 。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 注册二级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犯罪行贿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 28 日至2016年 2 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申请人 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_ 2 月2 6 日_ 9 时00分,地点为 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 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山管委会 池北区规划建设局重点工程管理处
地 址: 长白山管委会池北区池北大街 邮编: 133613
联系人: 卢先生
电 话: 0433 ― 8907072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 话:043 1 - 88580117 传真: 043 1 - 8858011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