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高档生态时尚苎麻面料生产线升级改造(即整体搬迁改造)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备[2015]95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高档生态时尚苎麻面料生产线升级改造(即整体搬迁改造)工程设计
2.2 建设地点:株洲县渌口镇渌口村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整体搬迁到株洲县渌口镇,总用地面积84697.36平方米,拟建设联合工房及配套生产线,并建设各类仓库、食堂及倒班宿舍、动力中心、锅炉房、污水处理站、自产水站、大门及传达室、场地平整土石方、道路广场、围墙、绿化及景观、室外工程等配套设施。总投资约为25470万元。
分二期分批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完成印染、针织工段及相关公用工程、辅助生产工程等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印染针织联合工房、动力中心、锅炉房及燃料棚,印染及仓库(包括坯布仓库、针织纱线库、染料库、化工料库、机物料库、成品库等)大门2座、污水处理站、自产水站、场地平整土石方、相关道路广场围墙绿化、食堂及倒班宿舍等。二期工程主要完成纺织及相关公用工程等建设工作,主要包括纺织联合工房、仓库(包括原料库、成品库、机物料库、油品库等)、大门1座、相关道路广场围墙绿化等。
建成后形成的生产规模:
(1)纺纱:苎麻长麻纺锭10000锭;
(2)梭织:形成200台剑杆织机的生产规模;
(3)针织:形成40台针织大园机的生产规模;
(4)染整规模:苎麻梭织面料染整加工1200万米/年;
(5)纤维染色规模:年加工苎麻纤维及纱线染色1500吨/年。
2.4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所有方案设计、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设计概算以及施工阶段技术服务与缺陷责任期等后续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招标和施工现场配合等工作)等。其中:
2.4.1方案设计:本项目的整体方案设计,包括总平面、建筑、结构、工艺设计、给水排水(包括自产水站、污水处理站、消防等)、电气、采暖通风及空调、动力和投资估算等。
2.4.2一期工程初步设计:
(1)总平面规划设计,项目厂区及外部道路、水、电、气接口设计及必要的辅助设施等。
(2)联合工房及配套生产线、仓库、倒班宿舍、动力中心、锅炉房、自产水站、厂区道路广场等配套设施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给排水、电力、动力、弱电、天然气、压缩空气、蒸汽、节能、消防、防雷、通风、空调、防排烟、地排风、环保及配套设备工艺等全部专业的设计。
(3)公用工程设计:公用的给排水、室外消防、通风、空调、防排烟、动力、变配电、电气、弱电、环保(包括除污水处理站以外的除尘、除烟、除噪等相关环保设施)及配套设备工艺等全部专业的设计。
(4)厂区系统:竖向、各类管网、道路和绿化设计。
(5)工程概算。
2.4.3一期工程施工图设计:(1)工艺设计:根据确认的工艺及建筑平面布置方案做出符合消防、环保及相关要求的总平面图设计;(2)土建设计:根据确认的初步设计做出详细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给排水、电力、蒸汽、弱电、天然气、节能、消防、防雷、通风、空调、防排烟、地排风、环保及配套设备工艺等全部专业的设计;(3)公用工程设计:根据确认的工艺、初步设计方案做出详细的给排水(含厂区管网)、蒸汽(含厂区管网)、压缩空气(含管网)、消防、通风、空调、防排烟、电气、变配电、弱电、厂区道路及厂区绿化、环保、污水处理工程、门卫及停车位等公用工程设计;(4)工程概算。
2.5设计周期:签订合同、接收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5日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待方案设计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20日内完成一期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方案经招标人及政府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30日内完成一期工程的施工图等环节的任务,并按期交与招标人。设计文件和相应的电子版设计U盘或光盘一份(文本为Word格式,图纸为AutoCAD格式)等资料按合同要求提交,其他设计部分以书面约定为准。设计周期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人。设计文件等资料按合同要求提交,其他设计部分以书面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已在《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发布了其企业基本信息。
3.2 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
3.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轻纺行业设计甲级企业资质;
3.4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投标费用:
在评标过程中被确定为第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招标人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为4万元/家、第三中标候选人为3万元/家,设计补偿费税金自理,一经补偿,其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5、评标办法
参照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等八部委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7、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即为入围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3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www.zzztb.net)“招标文件下载”栏目进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上述相关文件与书面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招标文件共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9时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的行政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733号
联 系 人: 聂春玲
电 话:0731-22203659
招标代理公司: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1301
联 系 人:周晖、曾倩
联系电话:0731-22862651
传 真:0731-22862651
邮 箱:hnjyzb2001@sina.com
监管单位: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731-28681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