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项目概况:
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经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批复文件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密云县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2014]1635号)。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密云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该项目位于北京市密云区巨各庄镇水峪沟南山沟,占地约46公顷。项目建设规模为垃圾处理600t/d。本工程拟采用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焚烧线选用2条线配置,即2×3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12MW 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3、标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包,分别为:
① 锅炉给水泵;
② 除氧器及非标压力容器;
③ 低压工艺水泵。
4、招标范围:
第一包:投标方须供应3台给水泵及相关配件,并提供相关指导安装调试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第二包:投标方供应1台旋膜式热力除氧器、1台旁路减温减压器、1台除氧器用减温减压器、1台空预器用减温减压器、1台连续排污扩容器、1台大气式疏水扩容器、1台疏水箱、1台定排扩容器、4台空预器疏水扩容器和2台油罐以及相关配件,并提供相关指导安装调试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第三包:投标方供应技术规格书中要求的泵和泵组的本体及其范围内自成系统的管道和附件、安装材料及本体和辅助设备相互间的连接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水泵;
(2)驱动电机;
(3)水泵与电机间的联轴器及联轴器保护罩等附件;
(4)机座、地脚螺栓、螺母及垫圈;
(5)泵组本身所需的冷却水、密封水的管道及附件等;
(6)接口反法兰及附件;
(7)每台泵应供应适合介质及介质工作压力的就地压力表,压力表应防震。投标方须提供就地压力测量所需的取样部件、导管、仪表阀门、表接头等附件;
(8)循环水泵电机和泵的轴承应带有双金属温度计和三线制PT100测温元件。
(9)压力表和温度计需采用上仪、西仪、川仪或其他同等水平品牌。
(10)提供安装调试期和质保期内正常运行所需的的备品备件,以及安装、维护检修需要的专用工具。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5、合格投标人条件:
第一包:
(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IS0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于近三年内(2013年1月-2015年12月)在国内具有同类锅炉给水泵设备的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由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包:
(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于近三年内(2013年1月-2015年12月)在国内具有同类除氧器及非标压力容器设备的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由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三包:
(1)投标人应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于近三年内(2013年1月-2015年12月)在国内具有同类低压工艺水泵的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由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报名本项目下的一个或多个标包,并且不限制只中标一个标包。
6、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7、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A 、在线购买:官方网址www.e-bidding.org国信阳光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简称:国信阳光),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 —> 查看最新招标项目 —> 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营业执照扫描件) —> 耐心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标书费 —> 下载招标文件。
国信阳光平台服务支持电话:4006-573-583(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周五 9:00-18:00。)
购买时间:2016年 1月 29日至2016年 2 月 4日,节假日除外。
B、现场购买:报名时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到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九部购买;
建议直接通过(国信阳光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e-bidding.org)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请投标人完成报名后咨询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办理以及电子开评标事宜,电话4006-573-583。
购买时间:2016年 1月 29日至2016年 2 月 4日(北京时间每天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8、现场踏勘: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9、标前答疑:不组织集中标前答疑。
10、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形式,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1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以下两种方式同时采用:
A、网络递交投标文件:办理国信阳光平台的数字证书和签章,电子投标文件须用加盖电子签章,并用数字证书加密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国信阳光平台。递交成功以收到投标回执函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3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开标时须携带投标使用的数字证书。
B、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3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1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3月3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9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密云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新西路60号 邮编:101500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10-69065483,传真:010-69065483;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邮 编:100044
联系人:李硕、孙梦叙
电话:010-88354433-287/511,13720096320/13720096231
传真:010-88414050
邮箱:lisure@chinabidding.com.cn;tvxq1215225@126.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号:7112510182600083119
客户服务:国信阳光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100044
邮 箱:gx_ebidding@163.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电话:4006573583-1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6573583-2
CA办理电话:4006573583-3
国信阳光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e-bidding.org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