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HP-C181600110091-1-1
1、招标条件
东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局核准,核准编号:东发改招标核准2015-23。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东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能力20000方污水处理厂一座。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以上资格。
3.3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通过企业锁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报名的同时还必须到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任何只在网上报名或只在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报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5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本招标公告5.3款之规定材料报名并接受审查。招标代理单位将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有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回执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近期养老保险证明或劳人局(盖章)聘用合同原件(在本单位的缴费年限或聘用时间在半年以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金证明(银行存款不低于500万元,资金证明开具日期应在报名期间)、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原件、外省企业须提供《进冀建筑企业市场进入备案书》原件。以上证件须提交原件(复印件由报名原件复印而成,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校验并提交逐页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的复印件一式两套。原件审核后退还。
6、本项目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开标及中标后中标通知书的领取全程被授权人必须是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其他人员。
7、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可自行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光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317-7798512
东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东光县中国银行东光支行西配楼府前街116号
联系人:邢女士
电话:0317-7666935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联系人:郭明亮、刘炳伟
电话、传真:0317-2121098
招标代理受理质疑电话:0311-69052019
联系人:黄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