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龙水质净化厂中控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己由成都市龙泉驿区环境保护局以龙环发(2015)119号文批准建设,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现委托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2.2、项目名称:成龙水质净化厂中控系统设备采购;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三章中采购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2.4、建设地点:龙泉驿区;
2.5、计划工期: 15个日历天(进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采购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厂(商)的授权。
3.2、其他要求:
①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不少于1个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设备供货业绩;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不接受其报名,请于 2016 年 2 月 2日至 2016 年
2月 6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 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在: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六楼)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外,其余资料需验原件收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2月23 日 10 时
00分,地点为成都市龙泉驿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龙泉驿区北泉路777号政务中心六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龙泉驿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玉扬路302号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8-848696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泰路111号特拉克斯广场北楼6楼
邮 编:610041
联 系 人:罗女士、温女士
电 话:028-85283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