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编号 |
2016ZS0000012 |
投标报名方式 |
无投标报名环节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6-2-1 11:27:20 |
公告截止时间 |
2016-2-6 15:00:00 |
| 招标联系电话 |
65173825、65699122 |
招标联系人 |
钱仁刚 |
| 工程概况 |
| 工程名称 |
二福燃煤锅炉及食堂灶具清洁能源改造-锅炉采购及安装工程 |
| 建设单位 |
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
| 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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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企业名额 |
不限 |
| 招标内容 |
1、1台燃气蒸汽锅炉、2台燃气热水锅炉的供货及其安装。燃气锅炉额定蒸汽压力为1.25兆帕;热水锅炉出水温度85摄氏度,额定热功率4.2兆瓦。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本项目无投标报名环节,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下述方式领取招标文件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2日至2月6日(9:00至16:00)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6号北京INN3号楼9层。 |
| 工程描述 |
| 结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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檐高(米) |
0 |
建筑面积() |
76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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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暂估价(元) |
3455900.00 |
地上层数 |
0 |
地下层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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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
| 资质序列 |
要求资质专业 |
等级 |
与下一条关系 |
| 其他 |
不需资质审查(旧)[不分等级] |
不分等级 |
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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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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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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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条件和
领取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其他:
1.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
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
2.制造厂家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
3、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
二、领取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代理商、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2.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已年审合格]。
3.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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