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人民医院垃圾转运站工程已由海口市规划局以许可证编号:460100201500191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人民大道43号;建设规模:新建1幢地上3层垃圾转运站,建筑面积549.34平方米;招标控制价为3867966.42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招标范围:土建及安装工程等施工总承包(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含以上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提供经本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6年02月02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hkcein.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2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地点为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三 楼(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宁波德威工程造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人民大道43号 地 址:海口市滨江路和风江岸11栋1单元2706
联 系 人:吴工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66189960 电 话:18608908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