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201601C00018125A0305
采购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受蓟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15年清洁村庄行动垃圾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清洁村庄行动垃圾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JXCG2016-003
3.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月19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 更正事项和内容:《招标文件》第2-13页第三包垃圾桶及网箱数量进行如下变更:
(1)垃圾桶数量11855套(每套2个);
(2)网箱数量263个;
(3)本包预算不变。
2. 更正日期:2016年2月2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杨先生 乔先生
2. 联系方式:022-82822855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蓟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县长城路与喜邦路交口北200米路西
3. 采购人联系人:赵先生
4. 采购人联系方式:022-29195120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56号(体育局院内北楼一层)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2822855
4.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82822859
5. 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022@163.com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或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 年1月21日
附:
更正公告第2号回执
今收到蓟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2015年清洁村庄行动垃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XCG2016-003)的更正公告第2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82822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