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编码 | 210283201601081193 | ||||||
| 工程名称 | 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综合实验楼建设项目施工 | ||||||
| 建设单位 | 庄河市食品检验监测中心 |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建设地点 | 庄河市新华街道徐岭村(三环大街) | ||||||
| 项目所在区域 | 大连市·庄河市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预中标候选人:大连正泰天宇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零壹拾捌万零玖拾贰元伍角肆分(¥10180092.54元) 项目经理:吕国玲 专业: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221070908736 第二预中标候选人:大连博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预中标价:人民币(大写)壹仟零伍拾万零贰拾伍元捌角伍分(¥10500025.85元) 项目经理:杨军 专业: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辽221111229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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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内容 | (1)新购置总建筑面积4676平方米综合实验楼按实验室标准装修改造,其中:食品检验监测部分为四层和五层,面积为1582.9平方米;产品质量检验和计量检定等实验室为一至三层以及部分五层,面积为3093.1平方米。(2)新购置并安装全钢试验台、全钢实验通风柜、净化机组、实验工艺数字控制系统、空调及送新风系统等仪器设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6年02月0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6年02月04日 | ||||
| 填报人 | 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填报日期 | 2016年02月01日 | ||||
| 填报单位 | 大连天合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备注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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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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