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00782-0403-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枣庄新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再生水回用EPC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枣庄新城供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枣庄新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再生水回用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枣庄新城污水处理厂
2.3规 模:20000m3/d
2.4计划工期:180天(日历日)
2.5招标范围:
枣庄新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再生水回用工程的土建、设备、管道、安装等以上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验收、质保、项目移交等总承包的全部内容(回用水管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6年2月3日至2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4.2 报名地址: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受理区(电话:0632-8252191)
4.3 联 系 人:郭春波 戚顺强 联系电话:15863203450 13963277670
4.4 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留存):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③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6年2月3日至2月14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5.2 获取地址: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窗口受理区
5.3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3月4日9:30
6.2 递交地点: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枣庄新城供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枣庄天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枣庄新城峨眉山路 地 址: 市中区东盛路枣庄鲁南艺术院(卧龙公园)内北四合院
邮 编: / 邮 编: 277100
联 系 人: 韩厂长 联 系 人: 郭春波
电 话: 0632-8168185 电 话: 0632-3877977
传 真: / 传 真: 0632-3877977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zztrzb@163.com
网 址: /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新城支行
账 号: 账 号: 1605 0019 1910 0014 755
201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