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老城区绿化养护工程(二)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老城区绿化养护项目(二)实施方案(待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沈浑发改审字[2016]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老城区绿化养护项目(二)绿化养护十至十八标段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浑南区域内 。
2.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层数: 其他 。
装修工程:装修面积: 层数: 其他: 。
专业工程:
市政工程:
绿化专业: 该项目对街路两侧行道树、绿地及花卉进行修剪、浇水、施肥、打药、补植、防寒涂白、初雪等,绿化养护项目包括乔木259899株、灌木74346株、灌木篱2051平方米、模纹117068平方米、花卉82153.5平方米、人工草坪897598平方米、天然草坪1939704.9平方米、绿地去土1500立方米、更换草坪4000平方米、除雪131900平方米。
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
2.3合同估算价为 2091.19 万元。
2.4招标范围: 。
2.5工期要求: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计划工期 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 9 个标段。 兼投不兼中
2.5 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1.标段划分 十标段:城际铁路以南、青年南大街以东、长青街以西的街路; 十一标段:城际铁路以南、长青南街以东的街路; 十二标段:城际铁路以北、金阳大街以西的街路; 十三标段:城际铁路以北、金阳大街以东、青年南大街以西的街路; 十四标段:城际铁路以北、青年南大街以东至朗明街的街路; 十五标段:城际铁路以北、朗明街以东的街路; 十六标段:浑河滩地西段(和平交界处至奥体公园正门东侧); 十七标段:浑河滩地西段(奥体公园正门东侧至朗日街); 十八标段:浑河滩地东段(朗日街至张官河); 2.本项目共分为九个标段与老城区绿化养护项目(一)一至九标段允许兼投,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共十八个标段)。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 标段估算价:十标段:233.24;十一标段:293.83:十二标段:247.61;十三标段:182.73;十四标段:205.86;十五标段:192.58;十六标段:236.18;十七标段:240.64;十八标段:258.52;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园林绿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园林招投标IC卡]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8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 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5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2 月 3 日至 2016 年 2 月 15 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报名地址)报名。 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地点)同时进行投标资格确认。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万元; 通过网银方式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6 年 2 月 3 日至 2016 年 2 月 15 日,每日上午 0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相关证件在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 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名称及地址)。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沈阳市浑南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 | 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A栋803-812室 | |
| 邮编: | 邮 编: 110032 | |
| 联 系 人: 田迪 | 联 系 人: 徐曼 | |
| 电 话: | 电 话: 024-31918388-313 | |
| 传 真: | 传 真: 024-31918309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和平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756601880001331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