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出泥泥质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1602(水污染治理服务)。
服务期限:2年。
采购预算:164.6800万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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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采购内容服务期限广州市非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出泥泥质监测2年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 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 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 监管部门:广州市财政局。
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 投标人必须取得省级或以上计量认证(CMA)资格证书,且认证项目必须包含pH值、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硝酸盐氮、总磷、磷酸盐(必须提供有效时间内的计量认证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开标当日的评标现场请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原件须密封包装,核对后当场退回)。
(4)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2月05日起至2016年02月24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麦小龙 |
| 电话:87554238 | 电话:86677325 |
| 传真:87554028 | 传真:86677325 |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 |
| 邮编:510630 | 邮编:510010 |
|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
| 帐号:08386112-01-00304-1748-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