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20160129-SJ01-S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辉发河生态湿地概念规划设计 已由 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以 梅建发[2016]10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梅河口市城区改造维修工程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梅河口市城区改造维修工程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 辉发河生态湿地概念规划设计 , 设计成果文件包括但不局限以下内容:设计文本、设计图纸。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1个标段。
2.2 工程设计地点为辉发桥至莲河桥;
2.3 设计周期: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前完成。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法规的要求。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职业资格或具备规划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近年主持过类似设计工作。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局五楼513室(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设计负责人注册或职称证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3月7日14时 0 0 分,地点为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梅河口市城区改造维修工程指挥部
地址: 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435 ——2361737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硅谷大街 3355 号
联系人: 张慧
电话: 1364445043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6 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