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明信德漳招 [2016]5 号
1. 招标条件
龙海市(东园镇东宝村)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项目工程,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水政[2015]5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招标人为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海市(东园镇东宝村)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龙海市东园镇东宝村;
2.3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2.4工程建设规模:龙海市(东园镇东宝村)安全生态水系建设试点项目工程预算审核价 5298729.66 元 ;
2.5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
2.6工期要求: 总工期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水利造价员或注册水利造价师、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7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造价师、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水利行业协会核发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注: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监管的意见》(漳政综[2009]72号)要求,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中标人须在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合同标的全部工程完工后才给予退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 月 5日至2016年 2月 9日,可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4.4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或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否定投标人资格。
备注: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
5.2本招标项目的K值取值区间为:9.00%-11.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2 月 29 日12:00之前(以款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 壹拾万元整 (小写 :¥100000元) ;
说明:
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规定的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3月 1 日8时 30 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2. 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9. 开标情况:
9.1开标时间:2016 年3月 1 日8时 30 分。
9.2开标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海市东园镇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607556588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方、小叶
联系电话:0596-2111618,18150673328 传真:0596-2112618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2401室
12. 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户行:东园信用社
账 户:龙海市东园镇人民政府
账 号:9080321010010990005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