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渡生态工业园杨雀岭至鹤凤滩码头连接道路工程 及雨污水管网 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地[2014]7号文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专项资金和业主自筹。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实施地点: 涪陵新城区
2.2 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 李渡生态工业园杨雀岭至鹤凤滩码头连接道路工程 及雨污水管网 位于涪陵新城区,道路全长约2.74公里,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3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幅宽度24米。(具体实施范围详见施工图)
2.3 项目招标范围 : 施工设计图、图说等所包括的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内容为准。
2.4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5项目分包情况: 本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 月 5 日起,在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http://www.cpcb.com.cn ) 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http://www.cpcb.com.cn ) 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 1000元 (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 地点为 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联系人: 谭番 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023-72180269 联系电话:023-68171068
2016年 2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