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 工程规模:总投资约81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约430万元,第二标段约380万元。
1.3 工 期:640日历天(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考核办法进行每月考核后,根据考核情况核定月度维护费用,于过月拨付核定的月维护费用的90%,余款在本项目结算审计后3个月内付清。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二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苏宿工业园区2016年公共绿化养护第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二标段:苏宿工业园区2016年公共绿化养护第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同时申报二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三级及以上 。
4.2 投标企业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置标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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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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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人员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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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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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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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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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等)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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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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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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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等)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等)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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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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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5.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5.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5.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2015年10、11、12月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
如投标人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当地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养老保险,则养老保险证明以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导致评委无法登陆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的,均视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 过。
如投标人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当地不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养老保险,则投标人应提供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或 验证养老保险的证明(证明中需提供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有效联系电话)”,同时提供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其书面养老保险证明。如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 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当地可通过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养老保险,则视为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4.4 设备要求:
4.4.1 申请人在开标前至少具有二部10吨洒水车,车辆运行费用申请人自理。车辆必须是申请人自行购置,即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是申请人。中标后,招标文件要求 的10吨洒水车须安装GPS定位装置(GPS定位装置安装费及使用费申请人自理),车辆常驻苏宿工业园区,专门用于本项目。开标时须提供车辆行驶证。
4.4.2 申请人中标后至少 具备一部巡视皮卡车,车辆运行费用申请人自理,车辆须安装GPS定位装置(GPS定位装置安装费及使用费申请人自理)。如 申请人 开标前已具备上述设备,则投标时须提供提供车辆行驶证。如 申请人 开标前未具备上述设备,则投标时须提供设备采购承诺书。
4.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或《 苏宿工业园区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 》 (相关内容可从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 www. ssipacztb.com “通知公告”栏下载,联系电话0527-82868325 ) 。
4.7 本工程拒绝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 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4.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 2016年2月5日至2016年2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苏州宿 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50 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王超,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 。
5.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3 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http://www.ssipacz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 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 .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 .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江苏省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苏宿工业坊管理楼四楼
联系人: 冒其慧 电话: 0527-82868425 传真: 0527-82868400 邮箱:maoqh@ssipac.gov.cn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8
纪检监督:0527-82868512 邮箱: ssjj@sipac.gov.cn
宿迁市苏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 2016 年 2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