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河池市中心城区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重)
项目编号:GXJT-ZSSFZ[2016]001(重)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及数量:河池市中心城区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重) 服务采购(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从事本采购项目的能力。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1 、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 单位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持本单位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 (有效期是在公告发出之日起到开标前有效); 法人委托代理时须提供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以上资料 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请于 2016年 2 月 15 日至 2016年 2 月 19 日 (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三楼报名。
2 、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3 、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报名所提交资料,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4 、 如果投标或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是由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负责的,在本项目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
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万 元整(¥20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前1个工作日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分公司 (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银行账号: 210 211 271 930000 3432 。 因银行流程或投标人办理不及时等任何原因导致我公司未能查询到账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 2016年 3 月 7 日 14 时 30 分在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17层1712室)公开开标。
六、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七、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41号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号广西陆军步兵师(军 区宿舍)3栋27层3273室
电话:13677789866 电话/传真:13100500910/0771-5718558
联系人:黄工 联系人:温工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0778-2103396
采购单位:河池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2 月1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