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201601C00017115A0717
采购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宝坻区市容委垃圾周转箱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0615-164116060069
3. 首次公告日期: 2016年2月3日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 更正事项和内容:
(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 2016年2月22日16点。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 2016年3月7日上午 9:30分。
(3)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 2016 年3月7日 上午 9:30 分 。
(4) 开标地点 修改为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二楼201开标室)
2. 更正日期: 2016年2月15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毕浩、何媛
2. 联系方式:(022)23556652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2. 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开元路与渔阳路交口西侧
3.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顾女士 022-29987808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3室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2-23556652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宝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和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更正公告回执
2016 年2 月15 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宝坻区市容委垃圾周转箱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0615-164116060069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