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在线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仪
项目编号 2016-0120750-XNYQT-0002844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在线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仪(简称:烟气CEMS)7套, 含温压流、SO2、NOX模块。
2.使用功能: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已具备招标条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2、制造商、代理商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有制造商的授权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时将均被否决投标。 *4、制造商应具备设备维修企业资质证和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服务能力。 *5、制造商须具有权威部门授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 系认证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6、制造商应具有3年或以上的行业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真实有效销售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资料或业主评价)。 *7、制造商3年内提供的烟气CEMS或相关服务未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9、代理商和制造商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11、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2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2月23日 17时00分00秒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2 月 17 日至 2016年 2 月 23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404室,购买人持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在何女士处购买招标文件,联系方式:028-86014249、邮箱:XNZBZX1@petrochina.com.cn。 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购买电子版本招标文件,并以电子邮件正文的方式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发送到XNZBZX1@petrochina.com.cn,以便招标文件的获取。经招标机构确认收到“标书制作费”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发至购买人电子邮箱,招标文件购买信息邮件内容详见附件3“招标文件购买信息模板”。说明:投标人应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作为制作投标文件的依据,电子版本招标文件仅作参考!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请汇入“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的指定账户,并在汇款信息中注明“标书制作费”。(若为个人汇款,须注明所代表的公司名称,但无法开具发票) 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20 元。并将邮寄地址、《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及1条所述购买招标文件应提供的资料扫描件作为邮件附件(注:电子邮件正文应填写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发送到邮箱:XNZBZX1@petrochina.com.cn,招标机构在收到上述资料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由于购买人不提供完整的邮寄地址而未收到招标文件的,由购买人承担相关责任。 5 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正式书面函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函件模板详见招标文件本章节“确认函”)。 6 招标过程中邮箱使用说明: 1)用于招标文件购买、回执“招标文件购买信息”、回执“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的1号邮箱:XNZBZX1@petrochina.com.cn; 2)用于接收招标过程中投标人疑问及问题回复的2号邮箱:XNZBZX2@petrochina.com.cn; 3)由于投标人将疑问函发错邮箱造成投标过程中问题未被回复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8 日上午 0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第一开标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提交投标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
六. 开标
招标人: 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
开标时间: 2016年03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招标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小关庙街6号
邮编: 610017
联系人: 彭先生
传真: 028-86014791
电话: 028-86014734
电子邮件: PJW_sc@cnp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石油路支行
账户名: 四川石油管理局物资总公司
账号: 4402226009003105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