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尉财采2016(018)号
一、采购条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永兴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尉氏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尉氏县永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有能力的承包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6(018)号
2.3建设地点:尉氏县永兴镇镇区
2.4投资金额:274.3万元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7具体内容如下:
工程内容:尉氏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图纸全部内容
2.8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3.2响应人必须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3.3响应人必须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建造师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的工程项目,不得弄虚作假;
3.5响应人须提供近一年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备注:近一年指2015年2月份至2016年1月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7不符合谈判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开始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
3.8响应人须办理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
四、参加谈判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2月17日至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楼二楼 (尉氏县城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进行报名,同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2报名时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是两个月有效期内),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近一年纳税证明及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备注:近一年指2015年2月份至2016年1月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2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尉氏县永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3937844666
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365976
2016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