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 包1海丰县城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5平方公里)
包2海丰县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专项规划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包1人民币398万元,包2人民币51万元
四、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法人代表:张少康
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
六、包1中标的名称、规格型号、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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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海丰县城规划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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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各种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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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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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种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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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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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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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0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包2废标,原因: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初步审核不通过,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有效期为120天,其响应90天,为无效投标。
七、评审日期:2016年2月17日
评审地点: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审委员会:
组长:夏建国、
成员 :刘岩、刘洪立、黄芳、李亚云、梁伟波、彭海龙
八、评审意见:采用综合评分法,各投标人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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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合计评审得分 |
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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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35.4 |
39.8 |
9.85 |
85.0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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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28.8 |
30 |
9.8 |
68.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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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
28.4 |
28.6 |
10 |
67 |
3 |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 黎 先生 联系电话 0660-6890796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黎 先生 联系电话 0660-6890796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颜 先生 联系电话 0660-681220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黄 先生 联系电话 0660-681220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 海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出质疑,逾期 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 海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 2016 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