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编号:GDYY-2016-001
3. 项目名称:大通药物咨询及用药安全监测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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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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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大通药物咨询及用药安全监测系统维护服务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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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6.2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6.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标。
6.5 由我院资讯科技部指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指定仅与上海大通医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唯一授权商广州市辉晟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其他供应商参与投标无效。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2月19日-2016年03月02日,工作日8:0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1604室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 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深圳企业营业执照未反映经营范围,须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关于投标人经营范围查询结果的截图)。
7.3.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3.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3.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3.4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具备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有效唯一授权的函。
7.3.5投标人必须提供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打印的公司信用信息资料清单(含无违法或无违规记录的审批许可信息、法院被执行信息及警示信息)。
备注:
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0元。
8. 投标文件要求
8.1 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首页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招标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8.2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投递,同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光盘刻录)。
8.3 投标文件的标书内容应当包含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持原件备查。
8.4 招标单位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有最终的处置权,不予退还投标人。
9.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3月03日14:20
9.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3日14:30
9.3 投标及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海园一路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科教管理楼2楼1201室。
10.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网站(www.hku-szh.org)上发布,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1. 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送达我院,逾期不予受理。我院会将集中答疑结果在我院网站以公开发布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我院发出的通知为准。
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方式:0755-8691 3333转8297。
香港大学深圳医院
2016年0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