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五原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已由巴彦淖尔市林业局(巴林字[2015]293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投资及地方配套,已经落实,建设单位为五原县林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巴彦淖尔市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建设总规模3000亩,其中:营造梭梭防风固沙林2635亩;沙枣防风固沙林50亩;红柳防风固沙林200亩;垂柳防风固沙林50亩;榆树防风固沙林15亩;杨树防风固沙林50亩;在项目区建设配套工程,设置柴草沙障759亩;打组合井15眼,配套柴油机(包括水泵、管道等)3套。
2.2 建设地点:天吉泰镇二合永三社
2.3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2.4 计划工期:2016年03月20日——2016年04月2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含暂三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3 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园林绿化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
3.4 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20日至2016年02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今日尊府C4-3-1301#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办理;由招标代理机构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
② 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③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④ 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副本;
⑤ 有效的企业开户许可证;
⑥ 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初级(含初级)以上职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⑧ 投标人携带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⑨ 购买者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三证合一”者只需带营业执照)。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年3月14日
5.2开标地点:五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招标人给予配合,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五原县林业局
地 址:五原县隆兴昌镇新华北路
邮 编:015100
联系人:徐杰宗
电 话:0478-5211407
电子邮箱:gaohua12345@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巴彦淖尔市长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一街今日尊府C4-3-1301#
邮 编:015000
联系人:许飞
电 话:0478-8270988
传 真:0478-8270988
电子邮箱:782917885@qq.com
2016年0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