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南安市环保局监测及固废监管仪器采购及服务
三、采购单位:南安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安市湖中路
联系人:廖友志,电话: 0595-86372807 。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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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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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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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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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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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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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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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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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环保局监测及固废监管仪器采购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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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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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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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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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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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以来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近三个月内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相关机构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支持网上下载,文件 公告时间内,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自行登陆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http://qzna.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 )采购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请将报名费用及汇款底单发送至我司,并确认报名成功。标书每份200元,售后不退,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质疑或投标将被拒绝。
八、文件公告时间及招标文件购买时间: 2016年2月23日 ——2016 年3 月4 日 。(工作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3月15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十一、 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与我司联系:
联系人:吴先生、张先生
电 话:0595-22193717、22287179 传 真:0595-22208178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十二、 投标保证金、标书费及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泉州鲤城支行
账 号:13-510101040008079
开户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2016 年 2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