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动力一厂动力锅炉环保达标项目6#炉系统改造工程施工 | ||||||||||||||||||||||||||
| 项目编号 | 2016-0121876-JLSH-0002156 | ||||||||||||||||||||||||||
| 一. 招标条件 | |||||||||||||||||||||||||||
|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原6#锅炉机组改造工程(包括:6#炉本体尾部受热面拆除、原6#锅炉燃烧器系统拆除、6#锅炉基础补强、炉区部分钢结构改造、6#炉本体尾部受热面安装、6#炉少油点火系统安装工程、及改造工程配套的设备管道拆除及安装,及6#锅炉电气、热工控制(DCS)系统改造、油漆、保温及地面恢复工程等); (2)6#炉引风机改造工程(包括:原引风机及基础拆除,新引风机、管道安装和与其配套的土建、电气、仪表、油漆与保温工程等); (3)6#锅炉除尘、除灰系统改造(包括:除尘系统PC包外的土建及安装;原除灰系统拆除,新除灰输送系统的设备、管道安装和与其配套的土建、电气、仪表、采暖通风、油漆与保温工程等); (4)6#锅炉系统改造后系统调试工程。 2、 建设地点: 吉林石化公司动力一厂锅炉车间6#锅炉装置区。 3、 工期:项目开工时间:2016年4月1日; 6#炉尾部受热面改造完成时间:2016年9月10日; 6#炉分系统调试完成时间:2016年10月10日; 项目中交时间:2016年10月15日; 工程交接时间:2016年10月30日。 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JLSH-2016-GC-1613的招标文件。 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1)6#炉尾部受热面改造:6#炉尾部受热面省煤器、预热器、吹灰器等设备及平台走梯所有部件拆除及安装,配套更新炉墙护板、炉墙保温、炉墙浇注料、管道保温等。 (2)6#炉少油点火改造:拆除原有煤粉燃烧器,并新建双强煤粉燃烧器、双强油燃烧器、蒸汽换热器及燃油和吹扫系统等相关设备,配套改造相关辅助系统工程。 (3)6#炉DCS改造:拆除6#炉原有控制盘、就地仪表及电缆等,6#炉DCS控制系统及现场仪表成套安装;拆除原6#炉烟风系统、制粉系统、给水系统及其他系统的阀门拆除及安装。 (4)除灰PLC控制系统安装调试1套。 (5)6#炉引风机改造:对原有2台引风机、风箱、出入口挡板、部分烟风管道等进行拆除及安装,并对引风机基础进行拆除及新建。 (6)配套电气系统改造:拆除原有6#炉动力盘、热工盘、控制箱、照明、检修电源、接地及动力、控制电缆等电气系统设备。安装调试高压和低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回路、变频器、控制屏、控制箱、操作柱、照明箱、灯具、检修电源箱及敷设相应设备动力、控制电缆及电缆保护管,制做、安装配套电缆支架、设备基础,接地网系统修复。 (7)6#炉除尘、除灰系统改造:拆除电除尘器灰斗以下刮板机、仓泵、小灰重熔设备及配套系统;安装仓式泵、气化风机、气化风电加热器、灰斗电加热板、气化风板、灰库切换阀及配套相关管道、电气、仪表及油漆、保温、土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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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一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同时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类承包商,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除本项目其他标段外,不可同时担任吉林石化公司以外或吉林石化公司合同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中油准入范围必须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同时需提供下列证件(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质量、HSE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招标范围), (6)一级锅炉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类承包商入网证,(8)企业资质证书。 2、 业绩要求:2010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安装工程费率140.53%。 5、 若投标人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工程)》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书面2份及电子版),在不晚于开标时间提交给招标中心的标书发售人员,标书发售人员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料交给公司供应商准入主管部门。 |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2月24日 08时3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3月01日 16时30分0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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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标书发售人员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或复印件)、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及《投标人银行信息表》(须加盖潜在投标人财务专用章)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按照《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要求填好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提供。所有上述表单、证明和标书费电汇凭证复印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后,请在发售期内及时领购招标文件和免费领取《招标服务承诺书》、《致潜在投标人温馨提示公开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银行信息表》等文件模板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搜索相关公告下载。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①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②请在电汇附言中注明“购买JLSH-2016-GC-1613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不允许邮寄。 |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 |||||||||||||||||||||||||||
|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开标室(吉林市龙潭区龙潭大街29号雾凇宾馆D座一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的汇款(并在在附言中注明“JLSH-2016-GC-1613投标保证金”)。 |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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