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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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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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备监造服务 |
一项 |
具体详见第八章监造工作任务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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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设备监造服务 |
一项 |
2.1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
? 项目建设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山口村山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项目建设规模:2×750t/d垃圾焚烧炉配 1×35MW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
2.2潮州市潮安区垃圾焚烧发电厂
?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门第岭埔。
? 项目建设规模:3×400t/d垃圾焚烧炉配 2×15MW凝汽式汽轮机发电机组。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应具有《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火力发电站工程或环保工程(城镇垃圾处理设备))甲级;(证明文件: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须具有从事300MW及以上容量的火电机组的制造监造工作业绩(单个业绩须包含三大主机、辅机设备及附属设备),或具有垃圾发电厂发电设备的设备监造工作业绩(单个业绩须包含主、辅机设备);(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需体现监造工作内容)
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对工程相关的设备进行质量监造,督促生产进度,处理设备到现场的验收、安装调试及运行工作中相关设备的制造质量问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监造工作任务书》的有关规定。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3月1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8.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人民币贰佰圆整),售后不退。本次招标委托深圳巿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并出具票据。
8.4招标代理人同时提供WORD版与PDF版招标文件,如WORD版与PDF版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
8.5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单位名称:深圳巿松乐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上步支行
账 号:764057930281
8.6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上述5.1-5.3条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至招标代理人邮箱(2269834884@qq.com);不满足或无法证明满足投标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有权不予售卖招标文件。
9、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9.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3月
15日上午9:00-09:30(北京时间)期间,递交到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开标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10、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在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办事处开标室(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进行开标,请投标人代表届时出席。
招 标 人: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
商务:曹工 0755-26530378
技术:梁工 0755-26453987
招标代理人: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负 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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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地址 |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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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郑小姐 |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西楼 |
010-68991267 |
010-68314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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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姐 |
010-68991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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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董小姐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5号金丰城大厦B座20层 |
0755-82462936 |
0755-82071836 2269834884@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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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生 |
0755-82463310 |
如需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或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与深圳项目负责人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