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建设地点为漳州市漳浦县旧镇镇铁埔山垃圾焚烧发电厂内;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
1.2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 3月 5日前,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45个日历天;
1.3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1.4 资金来源: 自筹 。
1.5 本次招标内容:
在现状条件下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要求完成漳浦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场工程,施工内容包括:进厂道路施工、拦渣坝、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回填、孤石(坚石)处理、余方外运弃置、草木根茎,腐植土,淤泥,杂物等不合格的土应该全部清除至原状土)、防渗层施工、雨污水倒排施工、倒气笼施工、截洪沟施工、调节池施工、调节池施工等(详细做法、施工内容、施工要求及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施工图中的所有属于漳浦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填埋场工程项目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投标单位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到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四楼基建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免费领取;投标单位将投标函(包括投标人名称、拟投工程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121433017@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报名函后,将招标文件免费发送给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2月26日至2016年3月2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真实合法有效并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合法有效;
3.4项目经理应达到以下要求: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不低于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市政或建筑专业,须经年检合格),且无在建工程或无中标工程(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取水管道的施工承包。
4. 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低投标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5.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伍 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招标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
电话:0595-22503948转8400 传真: 0595-22503949 手机136 8592 7462
联系人: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