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ZHGJ2016-014
二、采购项目名称: 珠海市垃圾发电厂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项目
三、项目限价: 人民币贰佰玖拾捌万元整(¥2,980,000.00),超出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项目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进场时间: 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供货方在收到采购方进场通知后十天内完成操作人员及所需货物等进场前的准备工作,并于第十五天正式开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若投标人非所投产品(螯合剂)生产商,则需提供所投产品(螯合剂)生产商的代理许可证或销售许可授权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螯合剂)生产商,则无需提供本项证明);投标时需提供所投产品(螯合剂)生产商的代理许可证或销售许可授权书原件查验,未提供原件查验的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4)投标人须具备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设备操作运营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 年2月26日起至2016年3月8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企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6 年3月29日9:00-9:3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九、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3月29日9:30 (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 2016 年3月29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垃圾发电厂
(2)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8519223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7(项目咨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珠海市垃圾发电厂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