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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项目“JMN-D-E02吉木乃县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采购合同”授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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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价格要求:
包装要求:
所在地: 新疆
有效期至: 2016-02-2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6-02-26 22:48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 联系人    未注册
  • 地区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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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贷款编号和名称:2759-PRC:新疆阿勒泰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项目
招标编号:0701-152010020232
合同编号和名称:JMN-D-E02吉木乃县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
合同范围:吉木乃县污水厂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设备采购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合同期限: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
中标人:江苏泽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价:人民币8,386,357.20元
评标价:人民币8,386,357.20元
合同金额:人民币8,386,357.20元
其它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
名称:北京英世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投标价:人民币9,594,200.00元
评标价:人民币9,594,200.00元
名称:昆明欣锦隆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价:人民币13,732,863.00元
评标价:人民币13,732,863.00元
被拒绝的投标人:
名称: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价:人民币7,359,000.00元
名称:江苏康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价:人民币7,838,054.50元
被拒绝的原因:
投标人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类似合同经验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和评标标准第2款合同经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里,投标人作为主要供货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类似货物的供货合同,其中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80万元。合同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应与将要签订的合同相似。”的规定。
投标人江苏康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均未递交任何产品投入市场和满意运行的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和评标标准第3款技术经验“投标人所提供的泵站、旋流沉砂池、CASS池、鼓风机房、排水管网材料及污水厂厂区供配电等主要设备的生产和投入市场的时间应不少于3年,并且至少满意地运行2年。投标人必须提交能够证明上述技术经验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签署的供货合同以及用户证明等复印件,并提供用户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以供买方核查。”的规定。
投标人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车辆的制造厂家授权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第19.1款“制造厂家的授权:需要”的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148天(120天投标有效期+28天),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 。投标人江苏康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了投标保证金,该银行保函的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2月4日,共计86天。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28天,即148天的要求。该投标人的投标被拒绝。
因此,上述2家投标人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被拒绝。
公示期:2016年02月26日至2016年02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以下单位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6室
联系电话:010-63348604
联系传真:010-63348537
监督单位:新疆阿勒泰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06-2123238
0%;">被拒绝的投标人:
名称: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价:人民币7,359,000.00元
名称:江苏康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价:人民币7,838,054.50元
被拒绝的原因:
投标人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递交的类似合同经验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和评标标准第2款合同经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里,投标人作为主要供货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类似货物的供货合同,其中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680万元。合同的性质和复杂程度应与将要签订的合同相似。”的规定。
投标人江苏康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均未递交任何产品投入市场和满意运行的证明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和评标标准第3款技术经验“投标人所提供的泵站、旋流沉砂池、CASS池、鼓风机房、排水管网材料及污水厂厂区供配电等主要设备的生产和投入市场的时间应不少于3年,并且至少满意地运行2年。投标人必须提交能够证明上述技术经验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签署的供货合同以及用户证明等复印件,并提供用户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以供买方核查。”的规定。
投标人开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未提供车辆的制造厂家授权书,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第19.1款“制造厂家的授权:需要”的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148天(120天投标有效期+28天),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 。投标人江苏康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银行保函的形式递交了投标保证金,该银行保函的有效期截止到2016年2月4日,共计86天。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28天,即148天的要求。该投标人的投标被拒绝。
因此,上述2家投标人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被拒绝。
公示期:2016年02月26日至2016年02月28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以下单位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906室
联系电话:010-63348604
联系传真:010-63348537
监督单位:新疆阿勒泰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06-212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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