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C-16-GQMDLJCL-SJ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乌中发改发[2015]2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拨款和地方自筹,并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基地)管委会,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项目设计
建设地点: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
总投资额:约4198.57万元 。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垃圾填埋场一座,并建设垃圾收运系统(含压缩式垃圾转运站一座)、生产生活辅助管理区、渗滤液处理站等配套工程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74吨,填埋场总库容60万立方米,总占地面积12.66万平方米。
招标范围:垃圾填埋场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设计。
设计周期:15日历天。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环境卫生工程)丙级资质及环境卫生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专业负责人工程师证(环境工程专业)。
(7)提交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01日至2016年03月05日在五原县葵花商品交易中心19号楼三层308B房间(五原县政务服务中心向南200米路西)购买招标文件(每天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套另收100元的邮寄费,但招标方不承担邮递失误造成的损失。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2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管委会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管委会会议室。
八、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招标人给予配合,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现场察勘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基地)管委会
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
联系人:秦俊义
电 话:0478——5912408 1380478034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瑞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 址:五原县葵花商品交易中心19号楼三层308B房间
联系人:郝凤凰
电 话:0478-5586658 15148891741
2016年0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