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虞城县城郊乡政府自卸式垃圾车及箱体采购。
二、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16]010号
三、采购项目概况:
自卸式垃圾车1辆,厢体20个
预算金额:自卸式垃圾车62500元,厢体13500元/个。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
※注:具体参数联系虞城县城郊乡政府,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四、资质要求: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开标前,出具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五、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2016年3月2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2:30点至5:30点,节假日除外)
六、询价采购文件发售地点: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财政局410室)
七、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红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备查)
八、询价采购文件售价:300元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3月4日上午9:00前。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虞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小学路西段路南原会计局三楼)
十一、询价、评审时间:2016年3月4日上午9:00。
十二、询价、评审地点:采购中心评标室(小学路西段路南原会计局三楼)。
十三、联系方式:
虞城县城郊乡政府 葛先生 13700705778
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杨先生 0370-3122883
虞城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16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