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 乐昌市南部八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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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采购执行编号 |
分包名称 |
资质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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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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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2016GZ-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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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公易字政采2016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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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南部八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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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检查部门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乐昌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 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原件;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为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 报名其他条件为 :
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清洁服务”范围或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01日08:30:00 ) 起至( 2016年03月08日17:30:00 ) 止到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 http://www.lcggzyjy.com/lchy )进行网上报名,不再接受现场等其他形式报名。 招标 文件每包工本费售价 150 元(人民币),在报名环节支付,售后不退。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受现金,交易费用需通过网上平台进行支付。
注:已进入乐昌市公共资源诚信库的企业可在会员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会员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3月22日15:00:00 (北京时间)。
六、 投标 文件送达地点: 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模块。
七、 开标 时间: 2016年03月22日15:00:00 (北京时间)。
八、 开标 地点: 乐昌市昌山中路 168 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具体开标室以现场屏幕显示为准)
九、《 招标 文件》公示:
十、本项目勘察方式: 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查
十一、本项目相关事宜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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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扶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何境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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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751-5570063 |
电话: 5572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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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751-5570063 |
邮编: 51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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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lcszfcgzx5570063@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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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3月01日08: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