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价人须具有物资回收(或调剂)资质或能力的企业单位或自然人。企业报价人须携带经年审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报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00到采购供应部办理报价人资格审查手续,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并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
2、报名后的报价人在2016年3月10日上午9:00-10:00,由生产管理部组织报价人实地察看废旧锅炉情况,报价人只能派出一个代表现场察看。
3、察看后报价人根据锅炉设备报价,报价按要求填写后,密封递交至采购供应部。
4、严禁串通报价,若发现有串通报价,没收全部报价保证金并丧失以后报价资格,若报价不合理,处理人可重新询价。
5、成交人确定成交并签订处理合同后,成交人需在10日内到财务部缴清处理款,需过磅的则当天缴款,否则作放弃处理,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合同签订以后,成交人听从处理人安排,须在20日内将处理物运走,并将现场清理干净。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的,将按100元/天收取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报价保证金中扣除。锅炉设备拆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工作由成交人负责,处理锅炉及附属设施的顺序应先将需过磅的处理完毕后,方可进行按台套处理的设备处理。
7、未成交的报价保证金一周内退还,成交人的在报价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无瑕疵后退还。
处理人:河北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报名地点:采购供应部
联系人 袁志敏 电话 0312-8917136
实地察看:生产管理部
联系人:刘秋磊 0312-8917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