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HNTL-PY-2016-008
2、工程名称:范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配套大门及绿化工程
3、建设地点:范县新区振兴路以西,板桥路以北
4、投资计划及批准文号:约880万元,濮发改投资【2012】332号文
5、建设规模:室外道路、给排水管线、配套电力、泵房及消防水池、大门、室外绿化种植等。
6、资金来源:县筹措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 期:90日历天
9、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括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并提供以上人员已缴纳最近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养老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原始缴款凭证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
3、财务要求:企业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3年度、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5、投标人须出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告知函的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期间有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 1日-3月 7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 (http://ztb.pyjsgc.com)下载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投标保证金
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拾柒万元整(¥170000.00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或谢东小区分理处),银行账号:4100 1510 8340 5250 0586,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范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39339369 0393-8842038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佟新 联系电话:0393-8550001 13703835221
2016年3月 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