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越秀公园北区绿化养护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99000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越秀公园圆炮台山、鲤鱼头景区、四方炮台山、花卉馆景区、北秀湖景区、原园林招待所景区等区域绿化养护工程,承包养护总面积为 19.7 万平方米,均为一级管理区域。绿地养护常规工作包括绿地保洁、淋水、施肥、修剪、松土、除杂草、病虫害防治、喷杀、防寒防风处理、草坪复壮以及苗木补植、更换,节日摆花布置,山林消灭黄土裸露,清理枯枝败叶及卫生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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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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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9.9 万元 /3 年,其中第一年养护费用 269.7 万元,暂定苗木补种费用 20.3 万,往后每项逐年递增 10% 。第二年养护费用 296.67 万元,暂定苗木补种费用 22.33 万。第三年养护费用 326.337 万元,暂定苗木补种费用 24.563 万。合同一年一签。 |
三年期 |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单位信息注册)
3、报名需由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
(1)有效的企业资质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03日 至 2016年03月2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3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3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 2016 年 3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8号之二2楼01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03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0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越秀公园 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988号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20-83555085
传真:020-86662357 邮编:51003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8号202房
联系人:江娜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传真:020-83822232 邮编:51005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崔明珠 联系电话:020-8382223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 03月 0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