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莱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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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人 | 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莱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3月03日 10:10 |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6年03月22日 15:00 |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6年03月22日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庄恒普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35-6094261 | ||
| 采购人 | 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 ||
| 采购人地址 | 莱阳市昌山路1号 |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刘卫宇0535-728662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庄恒普0535-6094261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莱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莱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政府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0627-YC16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恒普
项目联系电话:0535-6094261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莱阳市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
地址:莱阳市昌山路1号
联系方式:刘卫宇0535-72866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恒普0535-6094261
代理机构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6年03月03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烟台市莱山区新苑路5号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购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 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以2014年以后最新一期审计报告为准(应为2014年或2015年审计报告)。(2) 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具有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单厂处理能力700t/d(含)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艺为机械炉排炉)的业绩。业绩认定标准:以已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为准,投标人或其隶属于同一集团的内部其他公司应全资或控股;(3) 拟选派项目经理应在同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关键职位,以相关任职证明材料为准;(4) 按照本项目要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6-03-2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2日 15: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莱阳市政府采购大厅(莱阳市旌阳路33号)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公告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莱阳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1) 申请人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以2014年以后最新一期审计报告为准(应为2014年或2015年审计报告)。(2) 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具有以特许经营模式实施的单厂处理能力700t/d(含)以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艺为机械炉排炉)的业绩。业绩认定标准:以已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为准,投标人或其隶属于同一集团的内部其他公司应全资或控股;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