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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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范围及要求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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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东昊工贸有限公司垃圾清运服务定点单位选定项目 |
公司员工生活区和办公、备勤区域的垃圾清运。 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需求” |
三年 |
30.00 万元/年,三年合计90.0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注册登记为金华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的,经营范围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运输服务等项目或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运输能力;
3、提供至少一个金华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范围内具有垃圾中转站清运管理服务承包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作业合同);
4、投标人自身需至少拥有全密闭4吨(含)以上自卸式垃圾清运车一辆(附车辆行驶证),垃圾需清运至金华热电厂或十八里填埋场等政府指定的垃圾消纳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股人或股东或中标联系人非浙江东联集团公司副处以上及本公司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三代以内近亲属和特定关系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3 月2 日至2016年3月14 日(每天上午08:3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市永康街639号美保龙中心南楼B603室)。
3、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及相应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提供至少一个金华市区(含婺城区、金东区)范围内具有垃圾中转站清运管理服务承包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关作业合同);
4、投标人拥有的全密闭4吨(含)以上自卸式垃圾清运车的情况说明(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14日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交至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汇款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S2N-C2016005)。
单位名称: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银行帐号:530088248400015
开户银行:台州银行金华分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15 日14:0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路口)一楼开标4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3月15 日14:00 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龙南街与330国道交叉路口)一楼开标4室,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浙江东昊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720170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璐
联系电话:0579-82050038 传真:82068009
监管机构名称及监督电话: 监察科 0579-82720162
采购单位:浙江东昊工贸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 日



